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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文秘面試需要寫什麽文章?

1.如果檢察院招錄的輔助人員是臨時人員,是檢察院自主命題,考法律,有壹些熱點時事問題等。如果是正式公務員中的非業務崗位,就是公務員考試的內容。

2.不能報考檢察院的人員:

(壹)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二)在各級公務員錄用和選拔中,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被處理的人員。

(三)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行政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四)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行政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在現單位服務不滿2年的(含試用期)。

(5)現役軍人。

(6)正在就讀的全日制在校大學生(同時不允許報考之前的學歷)。

(七)我省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現有公務員。

(八)法律法規規定禁止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以招錄機關公務員身份報考《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職位。(《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和近姻親關系的公務員,不得在雙方直接隸屬於同壹領導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同壹事業單位擔任職務,也不得在其中壹方擔任領導職務的事業單位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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