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獲得省信息產業主管部門頒發的軟件企業認證。
2 .以計算機軟件開發生產、系統集成、應用服務等相應的技術服務為主營業務,單獨從事軟件貿易的企業不得享受。
3.擁有壹種以上由本企業開發或擁有知識產權的軟件產品,或者提供經資質等級認證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等服務。
4.具有軟件開發和相應技術服務所需的技術設備和營業場所。
5.從事軟件產品開發和技術服務的技術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50%。
6 .軟件技術和產品研發經費占企業軟件收入的8%以上。
7.年軟件銷售收入占企業年總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產軟件收入占軟件銷售收入的50%以上。
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獲得信息產業部委托的認可機構認可的證書和文件。
2.集成電路設計是主營業務。
3.具有與集成電路設計開發相適應的生產經營場所、軟硬件設施和人員等基本條件,其生產工藝和集成電路設計管理規範,以及保證設計產品質量的手段和能力。
4.集成電路產品自主設計收入和委托設計產品收入占企業年總收入的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