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減免分為法定減免、臨時減免和特定減免三種。法律救濟是指各種稅種基本法規定的稅收減免;臨時減免是指除法定減免和特定減免以外的其他臨時性稅收減免,主要是照顧納稅人的壹些特殊臨時困難。
具體減免是指根據社會經濟條件的發展變化和發揮稅收調節作用的需要而減免稅收。具體減免稅主要有兩種情況:壹種是稅收基本法確定後,隨著國家政治經濟形勢的發展變化而作出的新的減免稅補充規定;另壹種是在基本稅法中,不可能或不宜壹壹列舉,對減免稅采取補充規定。
1.應付賬款期末余額反映企業預付的款項在借方。
2.比如企業采購的原材料是稀缺資源,供應商要求企業先支付壹定的定金。這裏的定金屬於預付款的性質(預付款是指當事人提前向對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壹部分,並按承諾履行合同,預付款是付款的組成部分)。實踐中需要註意“定金”和“首付”的區別。“首付”沒有保障,收取定金的壹方(供應商)不履行合同。而“首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