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簡易征收是需要在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備案的,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按簡易辦法備案須提供的材料:
1、企業適用簡易辦法征收書面申請書;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復印件);
4、有關部門批準企業生產產品的資質證明或產品檢驗合格報告(復印件)。
5、企業填報《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簡易辦法征收申請備案表》壹式二份。
法律依據:《關於增值稅簡易征收政策有關管理問題的通知》第四條 關於銷售額和應納稅額。
1、壹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和舊貨,適用按簡易辦法依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確定銷售額和應納稅額: 銷售額稅銷售額/(1+4%);應納稅額售額×4%/2。
2、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和舊貨,按下列公式確定銷售額和應納稅額:銷售額稅銷售額/(1+3%);應納稅額售額×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