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要求報名人數壹般要達到計劃人數的3倍以上。報名人數和計劃招聘人數少於3: 1的,相應調減招聘計劃,使報名人數和計劃招聘人數達到3:1;計劃人數減少到1仍不能達到3:1的,取消崗位考試。
艱苦邊遠地區崗位、村(社區)幹部特殊崗位、法官助理崗位、檢察官助理崗位、殘疾人招聘崗位報名人數應達到計劃人數的2倍以上。
報名人數和計劃招聘人數少於2: 1的,相應調減招聘計劃,使報名人數和計劃招聘人數達到2:1;計劃人數減少到1仍達不到2:1的,取消崗位考試。
筆試科目和內容
筆試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所有考生均需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全部為客觀題,考試時限為120分鐘;《申論》全是主觀題,考試時限150分鐘。
其中,對於只參加公共科目筆試的職位,筆試成績的組成方法為: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報考成績)/2。
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必須參加全省統壹組織的公安專業科目考試。筆試成績分別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應用、公安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以上內容參考: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