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簡易註銷需要清稅。自公告期屆滿次日起,未被提出異議的企業,除應盡未盡的義務外(如申報納稅),不得持營業執照辦理相關涉稅事宜。對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簡易註銷的納稅人,符合下列情形之壹的,可免予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證明,直接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辦理註銷登記:1、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2、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未領用發票、無欠稅及罰款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八十八條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