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列金額壹般不得超過估算總造價的20%。10版定額的暫列金額為稅金外的全部費用。工程結算時,暫列金額應予取消,另根據工程實際發生項目增加費用。
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工程,暫列金額按招標文件編制,列入其他項目費。采用工料單價計價的工程,暫列金額單獨列項計算。暫列金額是業主方的備用金,這是由業主的咨詢工程師事先確定並填入招標文件中的金額。
暫列金額應由監理人報發包人批準後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