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改進基層黨組織的工作方式。適應基層經濟社會管理體制、治理模式的變化,規範黨組織與經濟、行政、自治組織的工作程序,健全黨組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機制,保證黨組織職能作用的有效發揮。
2、――增強基層黨組織服務群眾的功能。健全群眾利益表達和利益協調機制,培育各類服務組織,拓寬新形勢下基層黨組織服務群眾、凝聚人心的途徑和方法。
3、――加強基層黨組織自身建設。加強班子建設,推進黨內民-主,健全黨內生活,建立使黨員“長期受教育,永葆先進性”的長效機制。
4、――擴大黨的組織和工作的覆蓋面。加強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和城市新建小區的黨建工作。
5、――改善基層黨組織工作條件。建立基層黨組織開展工作和活動的物質保障機制,保護發揮基層黨員幹部的積極性、創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