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建築施工企業應該繳納營業稅3%、城建稅7%、教育費附加3%、各項基金,如果是施工總承包還要代扣代繳分包營業稅,以及按合同價款的0.03%的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個稅。營業稅,是對在中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所取得的營業額征收的壹種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九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帳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帳,進行核算。
第三十五條 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壹)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帳簿的;(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帳簿但未設置的;(三)擅自銷毀帳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四)雖設置帳簿,但帳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帳的;(五)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六)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稅務機關核定應納稅額的具體程序和方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