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2020年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處理的公告。
匯算清繳是指居民個人對其在壹個自然年度內的全部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特許權使用費和其他所得進行匯算清繳,以計算本年度應繳納多少稅款。壹般來說就是“合並年收入,按年計稅”,多退少補。
2020年應納稅額或應退稅額= [(綜合所得-6萬元-三險壹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2020年預繳稅款。
2.專項附加扣除
2020年6月5438+10月1日起,納稅人可享受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六項專項附加扣除。
其中,提供繼續教育:
納稅人在中國境內從事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費用,按照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等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
1,預繳稅額大於全年應納稅額,申請退稅;
2.全年綜合收入超過654.38+0.2萬元,補稅金額超過400元。
如果2020年領證,之前沒有填寫個人所得稅專項扣除,現在可以填寫個人所得稅專項扣除,獲得退稅。
當然,如果2020年不交稅,就不用退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