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建築工程中勞務分包可以再分包給別人,開票開什麽明細比較好

建築工程中勞務分包可以再分包給別人,開票開什麽明細比較好

勞務發票指服務業統壹發票務應稅項目寫明的是提供勞動。個人到稅務機關開具勞務發票,是個人主動到稅務機關納稅同時稅務機關給予開具發票,憑發票就可到支付單位領取報酬。而單位到稅務機關開具勞務發票,也是幫付出勞務的個人來開票,納稅義務人還是付出勞務而收到報酬的個人。建築業發票:凡從事建築業應稅勞務的單位和個人在收取工程(結算)款項時,必須開具稅務機關統壹印制的《建築業發票》。

《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二十六條填開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開具發票。未發生經營業務壹律不準開具發票。

第二十七條開具發票後,如發生銷貨退回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開具發票後,如發生銷售折讓的,必須在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字樣後重新開具銷售發票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後開具紅字發票。

  • 上一篇:鞏義火車站是哪個站?
  • 下一篇:利好!珠海二手房買賣,個稅將降為1%!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