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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企業保險費的稅務問題

施工企業與發包方簽訂施工合同後,發包方按照合同約定的壹定比例向建設主管部門繳納施工企業養老保障基金後,方可開工建設。工程竣工決算後,建設主管部門會把這筆錢返還給施工企業,施工企業用這筆錢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這是上下級之間的往來賬,當然不需要繳納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會計分錄如下:施工企業與業主屬於合同關系,業主每季度只收取管理費或項目部按內部責任制上繳利潤。利潤款支付前,施工企業應先掛內部關聯施工方的往來賬戶。

因為建築企業的賬戶也要反映其往來賬戶。施工企業的間接營業利潤是從施工方匯總的。

施工企業收到該養老保障基金時,作如下分錄:

借入:關聯交易-內部交易-上下級交易-XX項目部

貸款:銀行存款

只有這樣,施工企業才能體現養老保障基金,建設主管部門只是壹個賬戶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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