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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集體土地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稅嗎?

出租集體土地要繳納土地使用稅。

根據2006年4月30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集體土地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56號),該條規定“在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範圍內實際使用應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但未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實際使用集體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本通知自2006年5月6日起執行。在此之前,凡與本通知不壹致的政策規定,壹律以本通知為準。通知將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範圍擴大到集體建設用地。

擴展數據

土地使用稅繳納費用不壹,因為土地使用稅是按年計算的,繳納的費用由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征收。

因為我國分大中小市縣,其中,大城市壹般為1.5 ~ 30元,小城市為0.9 ~ 18元,中等城市為1.2 ~ 24元,縣城、工礦區壹般在0.6 ~ 12元之間,所以每平方米土地年稅額。

另外,為了防止長期征收土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占用更多的土地,可以在規定稅額的2 ~ 5倍範圍內征收附加稅。

百度百科-城鎮土地使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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