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業企業增值稅預繳規定:
1.壹般納稅人跨地級行政區域提供建築勞務,適用壹般計稅方法的,以取得的總價和價外費用扣除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2%的扣繳率計算預繳稅款;
2.壹般納稅人跨地級行政區域提供建築勞務,取得的總價和價外費用扣除已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征收;
3、小規模納稅人跨地級行政區域提供建築勞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其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預繳的稅款。
二、詳細分析
增值稅是以商品流通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為基礎征收的流轉稅。從稅收原理上講,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等諸多環節的增加值或商品附加值征收的壹種流轉稅。
3.建設項目增值稅包括哪些內容?
營改增後,建築企業由營業稅改為增值稅。增值稅本身就是壹種稅。施工企業涉及的增值稅壹般涉及增值稅的以下內容,如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預繳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待認證進項稅、待核銷稅款、增值稅剩余、簡易計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