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企業應該按完工程度來確認對應的收入和成本,如果企業有在外地進行施工的,需要在外地預繳稅金,實操中並沒有規定開票與預繳稅金的先後順序,所以可以先開票,後預繳稅金,對於建築業企業具體什麽時間繳稅,並沒有明確規定。異地提供建築服務應該在納稅義務發生時,及時向項目所在地稅務機關預繳增值稅;收到業戶或總包方預付的工程款,應該在收款後及時向機構所在地或項目所在地(異地施工項目)預繳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