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漢關的建設費用完全不受民國政府的限制,而是由稅務總局盎廉審批,由關稅余額直接支付報銷。
初始建築工程造價估算(包括土建和裝修費用等。)經海關總署工程司審核,總費用預算約49.2萬元。壹是海關總署從盈余中撥出1/7的總費用,即72000元關平銀。余額將從江漢電價中分期支付。4月起1920,每月從稅中撥出1,21.2千關平銀,分20個月撥出,計42.2萬關平銀。後來改為每月支付14000兩官平銀,分30個月支付。最後建築主體造價約30.7萬上海梁,土建、道路施工、室內設施安裝約65,438+07.5萬上海梁,合計48.2萬上海梁,折合536,5438+0,654,38+0,000上海平白銀,加上地價76,5438+0,000梁,合計600多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