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職責:
1,負責本省水文勘測、水文信息預報、水文分析計算、水資源調查評價資質認證;
2、負責全省水文資料的收集、匯總、審批、裁決,為政府防災減災提供水文水資源技術支持;為涉水工程、水事糾紛和水行政案件提供水文資料審查意見;負責水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水文水行政執法工作。
3、組織制定本省國家基本水文站網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省級以上水文站網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水文基礎數據庫、水情、水資源信息系統等水文預報設施的現代化建設;
4、承擔全省江河湖泊和地下水數量、質量的監測和分析,全省水資源的調查、分析和評價,水環境的監測和評價;參與水資源公報的編報,負責地下水季報、年報、水質簡報和水功能區通報的編報;
5.受辦公室委托,開展水資源綜合規劃及相關專業規劃、水功能區劃分、河湖納汙能力審批、限制排汙總量建議等具體業務和技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