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靈活就業參保人員: 根據《省政府關於規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的意見》(蘇政發〔2020〕45 號)、《蘇州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辦法》(蘇府規字〔2020〕17 號)的要求,吳江區靈活就業人員社保業務經辦時間從2021年1月起作如下調整: 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
參保繳費業務期調整為每月1日至25日(工作日),每月26日至月底為參保繳費等業務停辦期。 參保人員在每月1日至25日(工作日)期間辦妥參保繳費登記或變更申請手續的,申請事項從當月起生效;醫療保險待遇從辦結申請事項的次月起生效。 靈活就業參保人員根據其在參保登記手續時確定的繳費檔次對應繳費標準,
於每月25日前在指定委托扣繳賬戶中存入足夠扣繳的金額,由委托扣繳銀行在每月26日代為扣繳當月的社保費。符合退休條件的靈活就業參保人員可在每月11日(節假日順延)至月底(工作日)辦理退休申請。
2021年1月的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費將於2021年1月26日通過委托扣繳銀行扣繳,2020年12月28日不再扣繳2021年1月的社保費,2020年12月正常繳費的靈活就業人員養老、醫保待遇延續至2021年1月底。
請各靈活就業人員按照新調整的社保業務經辦期,及時辦理各項社保業務。
蘇州市吳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蘇州市吳江區醫療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蘇州市吳江區稅務局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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