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農產品征稅範圍註釋》:
農產品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畜牧業和水產業生產的各種動植物的初級產品。農產品的征稅範圍包括:
地溝油不屬於農產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界定廢棄動植物油生產純生物柴油免征消費稅適用範圍的通知》(財稅[2011]46號),將“廢棄動植物油”的範圍界定為:1。餐飲食品加工單位和家庭生產的動植物油不允許食用。主要包括潲水油、油炸地溝油、廢棄食用油、吸油煙機的凝析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