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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輕稅負的三種方式

1,納稅人身份選擇,根據企業規模、供應商身份、業務毛利率等。,選擇成為壹般納稅人或小規模納稅人;

2、企業組織形式的選擇,公司制企業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合夥企業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3.拆分業務,降低綜合稅負。

個人所得稅是在個人所得稅征管過程中,調整稅務機關與自然人(居民和非居民)之間社會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繳納,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征和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的開征、停征、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以及其他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不壹致的決定。

第八條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向稅務機關了解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與納稅手續有關的信息。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要求稅務機關為其信息保密。稅務機關應當依法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信息保密。納稅人有依法申請減稅、免稅、退稅的權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就稅務機關的決定進行陳述、申辯;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和請求國家賠償的權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控告和檢舉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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