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組織稅務管理、綜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統建設;
2、實施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
3.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絡和稅務信息的綜合數據庫;
4.參與應用軟件的開發和稅控儀器的推廣、應用及技術培訓;
5、負責計算機設備的維護、保養、調配管理。
6、負責數據質量管理。
(2)政府機關服務中心
1,制定機關後勤服務和行政事務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2、負責後勤服務的組織和管理;
3、負責日常辦公物品的采購、保管、發放和維護;
4.負責來訪者的接待;
5、負責水、電、暖管理;
6、負責安全、衛生、綠化管理;
7.負責政府車輛的油耗、保養、年檢和駕駛員管理;
8、受托管理機構財產(包括房產、車輛、固定資產等。).
9、負責機關綜合管理工作;
10,負責物業管理;
11,負責機關幹部職工體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