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5月,海南島宣布解放,成立海南軍政委員會,實行軍事管制。次年4月,廣東省人民政府海南行政公署成立,1955年3月,更名為廣東省海南行政公署。
1976 10更名為海南行政區革命委員會,1979,廣東省直管市包括廣州、海口、汕頭、湛江、茂名、佛山、江門、深圳、珠海、韶關,下設韶關、惠陽、梅州、汕頭、佛山。
1980 65438+10月,更名為海南行政公署。1984 10年10月,海南行政公署撤銷,海南行政區人民政府正式宣告成立。
1981年,海南行政區隸屬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直接管轄瓊山、文昌、臨高、澄邁、瓊海、屯昌、丹縣、萬寧、定安縣,在西沙、南沙、中沙群島設有辦事處。
1987年撤銷海南行政區和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
1988年4月,海南省、海南經濟特區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