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經營戶辦理營業執照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經營者簽署的個體工商戶工商登記申請書。
2.經營者的身份證復印件。
3.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經批準方可登記的項目的,應當提交有關許可證書或者批準文件的復印件。
4.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5.委托代理人的,還應當提交經營者簽署的委托代理人證明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辦理個體營業執照的程序如下:
1.申請人提交開業申請材料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2、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書;如果不被接受,將發出拒絕通知。
3.如果審核不通過,將發出不予批準的通知。
4.批準後,將分配壹個統壹的社會信用代碼。
5.編碼後,打印核準通知。
6.向稅務機關傳遞開業信息,向質檢部門傳遞相關信息。
7.雙重通知。
8.打印營業執照,並向申請人發送照片。
參考資料: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兩證合壹”的意見》(國稅字[2016]第167號)?附件3個體工商戶註冊業務流程
參考網址:/n 810341/n 810755/c 2270796/content .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