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復:稅務登記證到期如何換領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9號)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其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註銷登記前,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變更或者註銷。因此,納稅人應在上述規定時間內辦理稅務變更手續。納稅人在辦理稅務變更時,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以下資料:(1)稅務變更登記表(壹式兩份)。(2)基本信息:1。營業執照復印件或相關變更登記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稅務機關出具的國家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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