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電池塗料征收消費稅的通知》(財稅〔2015〕16號)的規定,自2015年2月1日起,將電池、塗料列入消費稅征收範圍,在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環節征收,適用稅率均為4%。對施工狀態下揮發性有機物(VolatileOrganicCompounds,VOC)含量低於420克/升(含)的塗料免征消費稅。
3、消費稅是在對貨物普遍征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少數消費品再征收的壹個稅種,主要是為了調節產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保證國家財政收入。現行消費稅的征收範圍主要包括:煙,酒,鞭炮,焰火,化妝品,成品油,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遊艇,木制壹次性筷子,實木地板,摩托車,小汽車,電池,塗料等稅目,有的稅目還進壹步劃分若幹子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