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稅額遞減額10*(17%-13%)=0.4
2、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稅額15*(17%-13%)-0.4=0.2
3、以上資料沒有內銷等其他業務,那麽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為0,應繳稅金的計算為:0-(0-0.2)=0.2,
4、出口貨物免抵退稅額15*13%-10*13%=0.65
以上計算說明:10月份應繳納增值稅0.2萬元
當期免抵退稅額0.65萬元全部轉入當期免抵稅額。
以0.2+0.65為基數計算繳納附加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不知以上我的理解正確否?希望得到大家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