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關人員應制定診療項目和壹次性耗材報銷範圍和比例的相關政策,並進行分類(分為甲類、乙類、丙類)。
2、醫療保險局局長審批。
3.信息管理科根據審批結果制定藥品、診療項目和壹次性耗材的編碼規則。並輸入電腦。
4.根據醫保局制定的編碼規則,醫院和藥店將自己的藥品、診療項目和壹次性耗材的編碼與醫保局的編碼進行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