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10 1起,全國實行“五證合壹”、“壹照壹碼”登記。
各地將在原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壹”改革的基礎上,整合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推進“五證合壹”改革。
營業執照:
營業執照是企業或組織合法經營權的證明。營業執照的登記項目有: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
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
稅務登記證是指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向生產、經營地或者納稅義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登記時所出具的登記證明。
商標註冊證:
商標註冊證是國家商標局根據《商標法》的有關規定發給商標註冊人的證明其商標專用權範圍的法律文件。
質量檢驗報告:
質量檢驗報告是產品的質量檢驗報告。壹般質檢報告是國家單位出具的,壹般只需要1-2個檢測樣本。個別產品可以提供產品規格。
組織機構代碼證:
組織機構代碼證是各類組織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的通行證。
Code是“組織機構代碼”的縮寫。
組織機構代碼是在全國範圍內向依法登記的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頒發的唯壹的、不可變更的代碼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