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有重大貢獻的舉報人,經省級稅務機關批準,獎金限額可適當提高。
具體獎金數額標準和審批權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確定。"
妳貼的這段話來自國家稅務總局《舉報稅收違法案件獎勵辦法》[1998]211第五條。
這個規定也很明確。總局只是提供了壹個大致的獎勵框架,具體的獎勵範圍由各省國稅局、地稅局確定。也就是說,每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可能會有不同的激勵措施。
妳說的第二點可能是錯的,因為設定範圍是不科學的。由於不知道自己在哪個省,具體獎勵方式請咨詢當地稅務機關或致電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