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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項稅轉出分錄是否為負數?

“進項稅額轉出”為負數或紅字金額只有兩種情況。

壹是出口企業收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生產企業進口加工貿易免稅證明》和《生產企業進口加工貿易免稅核銷證明》後,根據證明上註明的“不能抵扣的抵扣稅額”,紅色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的進項稅額)”科目,同時紅色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

二是國外運費、保險費、傭金費用由生產企業支付時,按出口貨物稅率差額分攤計算,扣除“不可抵扣稅額”。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科目。

壹般情況下,企業因外購商品、在產品和產成品的非正常損失等原因,不應從銷項稅額中扣除的進項稅額,按規定轉出。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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