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5438+2009年8月5日,越南工貿部發布第2334/QD-BCT號決議,對原產於中國、馬來西亞和泰國的雙向拉伸聚丙烯薄膜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20年3月18日,越南工貿部發布第880號決議/QD-BCT,分別對來自中國、馬來西亞和泰國的雙向拉伸聚丙烯薄膜征收14.99% ~ 43.04%、10.91% ~ 23.05%和20.30%的關稅。
2020年7月20日,越南工貿部發布了第1900/Q?——BCT決議,對原產於中國、馬來西亞和泰國的雙向拉伸聚丙烯薄膜(越南:màng BOPP)作出反傾銷終裁,決定對中國、馬來西亞和泰國涉案產品分別征收9.05 ~ 23.71%、18.87 ~ 23.42%和17.30。
本案涉及越南稅號3920.20.10和3920.20.91下的產品。涉及中國的企業稅率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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