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營主體決定稅收(如:個人、個體戶、合夥企業、有限公司、分公司、公益基金會)
2、股權架構決定稅收(如:個體持股、公司持股、合夥企業持股)
3、註冊地址決定稅收(如:新疆喀什、海南自貿區、前海自貿區、香港、開曼群島)
4、法律關系決定稅收(如:勞動關系、勞務關系、采購關系、撮合關系、擔保關系)
5、納稅人類型決定稅收(如:小規模、壹般納稅人)
6、企業性質決定稅收(如:小微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外貿企業)
7、銷售商品決定稅收(如:銷售服務、銷售商品、銷售軟件)
8、企業經營是否能取得發票決定稅收(如:上遊供應商是否能開具專用發票)
9、國家政策決定稅收(如:小微企業180萬內免征、軟件企業2免三減半等)
但有的企業為了少繳稅費,采取購買發票、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利用個人賬戶走私賬等違法行為,壹旦被發現,輕則可能只需補繳稅款+0.5至5倍的罰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重則可能被沒收違法所得,並處3至7年的有期徒刑。但通過分賬制定合理有效的稅務計劃,將本不該產生的稅費從源頭杜絕,讓企業無需偷稅漏稅就能大大降低稅費。
在如今強監管之下,企業的稅務問題不容忽視,需盡快自查自糾,降低稅務風險,防範於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