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補貼對象。將“2022年9月30日前購買並簽訂購房合同的住房”,延長為“2022年11月30日前購買並簽訂購房合同的住房”。
2.契稅繳納和補貼申報時間。將“自2022年7月22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期間繳納商品住房契稅且符合補貼範圍,並在2022年11月10前申報補貼的納稅人”,延長為“自2022年7月22日起至2022年12月20日期間繳納商品住房契稅且符合補貼範圍,並在2022年12月30前申報補貼的納稅人”。
3.其他事項仍按《關於開封市區商品住房契稅繳納補貼的通告》執行。
特此公告
開封市財政局
開封市稅務局
開封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開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