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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具紅字發票,發票原件必須退回嗎?

開具紅字發票時賣方未報稅,雙方均未入賬,買方未認證或認證失敗,復印件已全部收回的,應退還發票原件,已開具的紅字發票不得交給對方。否則不需要收回發票原件,開具紅字發票交給對方。

符合作廢條件的(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將發票標記為作廢,開票軟件標記為作廢。

(1)退回發票的收付時間不超過賣方開具發票的當月;

(二)賣方未抄稅且未記賬的;

(3)購買方未認證或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與認證不符”或“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與認證不符”。

擴展數據1。如果買方已認證的增值稅發票在退貨或開票錯誤的情況下需要開具負面發票,買方應申請負面發票。

2.無法認證專用發票抵扣聯和發票聯的,由購買方填寫《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表》,在申請表上填寫具體原因及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開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書》。買方不會轉出進項稅。

3.買方購買的貨物不屬於增值稅抵扣範圍,且取得的專用發票未經認證的,由買方填寫申請表,在申請表上用藍色填寫具體原因及相應專用發票的信息,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開具通知書。買方不會轉出進項稅。

百度百科-紅字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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