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1月1日起,國家提高了增值稅的起征點:銷售貨物的起征點按月為2000-5000元;銷售應稅勞務的起征點按月為1500-3000元;按次納稅的起征點為每次(日)150-200元。自2003年1月1日起,國家還提高了營業稅的起征點:按期納稅的起征點按月為1000-5000元;按次納稅的起征點為每次(日)營業額100元。自2004年1月1日起,對於銷售水產品、畜牧產品、蔬菜、果品、糧食等農產品的個體工商戶,以及以銷售上述農產品為主的個體工商戶,起征點為月銷售額5000元,按次納稅的,起征點為每次(日)銷售額200元。
上一篇:經濟普查會查稅嗎下一篇:萊西市電子發票開票額度調整申請要幾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