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開店涉及的稅:
1,營業稅(稅率為5%)
2.城建稅(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稅額*適用稅率,其中適用稅率為納稅人所在市區7%,縣、鎮、大中型工礦企業5%,縣、鎮、市1%。
3.教育費附加稅額(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3%
4.地方教育附加應納稅額(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2%
5、水利建設基金(按銷售收入的0.1%提取和繳納)
6.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型企業免征有關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財稅[2014]122號)規定:自2015 1年10月至2017 12年2月。以及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的納稅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和文化事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