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方必須在未付款且未經賬務處理的情況下,將發票正本復印件和抵扣聯返還給賣方。賣方應在發票聯、抵扣聯、存根聯、記賬聯上註明“作廢”,並按發票註明的金額和稅額抵扣當期銷售額和銷項稅額。
在收到買方退回的專用發票前,賣方不得抵扣當期銷項稅額。如果是銷售折扣,賣家會按照折扣款重新開專用發票。
擴展數據:
壹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包括視同銷售的貨物)和應稅服務,以及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應繳納增值稅的非應稅服務,除另有規定外,必須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
經營者的法定義務為消費者提供購物憑證或者官方發票是經營者必須履行的義務。如果違反了這壹法定義務,經營者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消費者因此可以向稅務部門舉報,責令限期改正,也可以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