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案例:
2017年4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關停了“紅杏直播”、“桃秀”等傳播色情淫穢內容的直播企業18家。
2017年5月,文化部對“直播”、“直播”等10家企業因縱容主播播放違法內容進行處罰。
盈利模式:
2017年3月近日,《法制日報》記者深入采訪業內人士,揭開網絡直播行業收入和利益分成的內幕。
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和共青團北京市委* * *的壹項調查顯示,33.1%的網絡主播收入在500元以下,14.6%收入在500-1000元,15.9%收入在1000-2000元。
18.0%的網絡主播月入2000-5000元,月入5000-1000元的不到10%,月入萬元以上的不到10%。?
參考以上內容?百度百科-網絡直播(社交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