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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合並跨區域納稅申報

跨地區稅務合並可以在總機構所在地申請所得稅合並。納稅人攜帶資料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提出申請。申請材料如下:分支機構稅務登記證復印件、總公司稅務登記復印件、非獨立核算分支機構合並申報確認表。

跨地區納稅申報的含義

跨地區涉稅事項是指企業需要在其他縣、市、區開展業務。值得壹提的是,自2017年10月30日起,該通知稅務總局公告編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2017103,試行1個月,正式實施。根據新文件,納稅人跨區域經營前不再開具相關證明,而是填寫跨區域涉稅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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