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具紅字發票後如需記賬,可將所有聯號卡在賬上,也可將聯扣發票分開保管。這些是原始憑證,不能隨意銷毀或丟棄。
如果稅務機關發現有任何疑問,他們也會要求您攜帶紅字發票或無效發票到稅務機關進行解釋。所以妳最好在作廢或者蓋章的時候寫下原因,這樣時間久了就不會忘記,稅務機關審核的時候也不會忘記原因。
我們公司有過,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