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主播以自然人身份直播
網紅以個人名義進行直播。直播平臺只是壹個場所,平臺與主播不是雇傭關系,而是勞務關系。所以,平臺按勞務報酬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主播需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增值稅和附加稅。
二、主播成立工作室或個人獨資企業或和薪友靈活用工平臺合作
只要直播平臺與主播經過***同協商後,由主播以個人名義簽約靈活用工平臺,通過靈活用工平臺承攬直播平臺的眾包業務。在此情形下,靈活用工平臺便可幫主播繳納個稅並開具6%的專票給直播平臺。以主播個人名義去有核定征收政策的稅務大廳申請開票,享受個稅核定征收並出完稅憑證。比如:通過薪友網絡科技(廣州)有限公司構建的用工企業靈活用工模式的***享經濟平臺,就可以有效降低運營成本並且全額納稅確保完稅到個人,無需個人前往稅局代開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