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兌貼現即承兌匯票的貼現,是申請人由於資金需要,將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轉讓給銀行,銀行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利息後,將余額付給持票人的壹種融資行為。
由銀行承諾到期付款的匯票稱為銀行承兌匯票;由實力雄厚,信譽卓著的企業承諾到期付款的匯票稱為商業承兌匯票。由於市場經濟所必需的信用體系在我國尚未完全建立,商業承兌匯票使用範圍並不廣泛,經濟生活中大量使用的是銀行承兌匯票。
銀行承兌匯票是由債權人開出的要求債務人付款的命令書。當這種匯票得到銀行的付款承諾後,即成為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作為短期的融資工具,期限壹般在30天到180天,90天的最為普遍。
銀行承兌匯票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出票,票據。對出票人簽發的商業匯票進行承兌是銀行基於對出票人資信的認可給予的信用支持。中國的銀行承兌匯票每張票面金額最高為1000萬元(實務中遇到過票面金額為1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