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2013]第106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實施辦法》
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信息技術服務。
信息技術服務業,是指運用計算機、通信網絡等技術,對信息進行生產、采集、加工、處理、存儲、傳輸、檢索和利用,並提供信息服務的經營活動。包括軟件服務、電路設計和測試服務、信息系統服務和業務流程管理服務。
1.軟件服務是指提供軟件開發服務、軟件咨詢服務、軟件維護服務和軟件測試服務的經營行為。
2.電路設計和測試服務,是指提供集成電路和電子電路產品設計、測試及相關技術支持服務的經營行為。
3.信息系統服務是指提供信息系統集成、網絡管理、桌面管理和維護、信息系統應用、基礎信息技術管理平臺集成、信息技術基礎設施管理、數據中心、托管中心和安全服務的經營行為。包括網站為非自有網絡遊戲提供的網絡運營服務。
4.業務流程管理服務是指依托計算機信息技術,提供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經濟管理、審計管理、稅務管理、財務支付服務、內部數據分析、內部數據挖掘、內部數據管理、內部數據使用、呼叫中心和電子商務平臺等服務的業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