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鋰電池在開票系統哪壹類貨物裏面

屬於普通電子設備。鋰電池:指的是含有不同化學成分,電極和電解液的各類鋰電池,在IATA DGR中鋰電池被分類為鋰離子電池。

鋰電池指的是備用(可再充電的) 電池,壹般用於電子產品,也包括鋰聚合物電池,通常用於普通電子設備中,例如移動電話、筆記本電腦等。

鋰離子電池分為三種包裝類型:①包裝類型PI965:純鋰離子②包裝類型PI966:與設備包裝在壹起的鋰離子電池,需與設備分開放置;?③包裝類型PI967:安裝在設備中的鋰離子電池為內置型,不能與設備分開的。

擴展資料:

開票系統貨物分類的編碼:101:農、林、牧、漁業類產品 102:礦產品 103:食品、飲料、煙、酒類產品 104:紡織、服裝、皮革類產品 105:木制品、家具類產品?

106:紙、印刷品、軟件、文教、工藝品類產品 107:石油、化工、醫藥產品 108:金屬及非金屬制品 109:機械、設備類產品 110:電力、熱力、水、燃氣類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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