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按年征收,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按房產原值扣除10%至30%後的殘值分期繳納。征收房產稅時,從價稅稅率為1.2%,從價稅稅率為12%。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產稅暫行條例》第六條按照下列標準和稅率征稅:1。房產稅按標準房價按年征稅,稅率為1%。二是房地產稅按標準地價按年征收,稅率為1.5%。3.標準房價和標準地價難以區分的城市,可暫按標準房價按年征稅,稅率為1.5%。4.在標準房屋地價難以取得的城市,可暫按年征收標準房屋租賃價格,稅率為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