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患者出院後,每月1前需向社區提交住院費用收據、病歷首頁復印件(加蓋醫院醫保科印章)、出院小結、出院證明、住院費用明細清單(壹日清單)、醫保現金支付單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進行相關登記。並於每月5日前,由各社區將相關材料及名單上報區醫保辦;每月5日至10日,區醫保辦審核相關票據,計算報銷金額;之後每月12至15,由區醫保辦報市醫保中心審批;次月上旬,區醫保辦支付報銷費用。參保患者持身份證到區醫保辦領取。
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報銷流程
1.城鎮居民醫保報銷所需材料
(壹)申報結算信息
檢查住院發票並蓋章;醫保卡;住院費用明細清單並蓋章;申請使用目錄外藥品和特殊診療項目的誌願函復印件並加蓋公章;出院記錄及蓋章;填寫《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轉診單》
(2)結算
參保人異地住院,手續齊全的,可在5個工作日後憑收據和本人身份證直接到社保中心結算報銷。需要註意的是,每月28日至月底暫停報銷,次月1起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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