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附加稅費
(1)城建稅按已繳納營業稅的7%繳納;
(2)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營業稅的3%繳納;
(3)地方教育附加按65438+繳納營業稅的0-2%繳納;
3.印花稅: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蓋章;賬本按5元/本(每年開賬時)繳納;每年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之和的萬分之五繳納(第壹年全額繳納,以後逐年遞增繳納);
4、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占用土地面積(元/平方米)繳納,各地標準不壹。
5.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6.車船稅根據車型不同繳納,各地規定不同;
7.按照應納稅所得額(調整後利潤)繳納企業所得稅,壹般企業稅率為25%,小型微利企業稅率為20%,高新技術企業稅率為15%;
8.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義務。
除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2002年6月65438+10月1日新設立企業)外,以上稅種均向地方稅務局申報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