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區農業農村局管理,以區農業農村局名義依法行使農業綜合行政執法職責,主要是:負責全區農業執法業務指導、組織協調和考核評價;負責制定執法標準規範,開展執法稽查和培訓;負責跨部門聯合執法行動、本轄區內違法案件查處的組織協調等。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內設綜合管理股、4個職能中隊。
2022年全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要緊緊圍繞“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在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中走在全省第壹方陣”這個目標,以黨的政治建設為引領,聚焦執法辦案主責主業,突出隊伍建設,著力在制度創新、理念創新、執法方式創新等方面狠下功夫,努力實現全市農業行政執法對外形象有提升、執法能力有提升、作風建設有提升、市場秩序有提升、機關面貌有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