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臨時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2.業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粘貼在稅務登記表相應位置;
3.註冊地址和實際生產經營地址的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是自有房產,請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合同等合法產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是租賃場所,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如果出租人為自然人,還需提供產權證復印件;如實際生產經營地址與註冊地址不壹致,請分別提供相應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