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留抵稅額

留抵稅額

留抵稅是指作為壹般納稅人,當月購進貨物多,進項稅也就多,庫存商品也就多,如果當期進項大於銷項,就會出現留抵稅金,同時也會有相應多的庫存商品。留抵稅額退稅的相關事項,可以 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

法律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辦理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有關事項的公告》

壹、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以下稱符合留抵退稅條件)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壹)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連續六個月(按季納稅的,連續兩個季度)增量留抵稅額均大於零,且第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不低於50萬元;

(二)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者B級;

(三)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情形的;

(四)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的;

(五)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後返(退)政策的。

增量留抵稅額,是指與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稅額。

  • 上一篇:臨平會計實操做賬實操培訓班
  • 下一篇:羅偉民的工作經歷。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